
岳塘新聞網3月2日訊(通訊員:鄧莎 陳琳)近日,岳塘區(qū)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(以下簡稱岳塘區(qū)聯調委)成功調解一起因自己行車被刮蹭而砸壞他人小車的損害賠償糾紛。
2022年1月31日,除夕,闔家團圓的日子,住在湘潭市岳塘區(qū)某小區(qū)的李某卻在這天遇到了一件糟心事。李某上午外出采購以準備年夜飯,中午時回家。他像往常一樣將車駛入地下停車場,發(fā)現自家的停車位上停了一輛白色小車。以為這車是一樓飯店的顧客臨時停放,所以他沒有通知車主來移車,便將自己的車停在了白色小車的側后方,確認為該小車留有出車距離后,李某便回家了。當日14時許,李某接到小區(qū)物業(yè)的通知,他的車被砸。李某趕緊下樓查看,發(fā)現車子被砸得面目全非,旁邊并無他人。李某報警,通過公安機關的調查,確定砸他車的人正是當日停放的白色小車車主侯某。之后,侯某多次向岳塘區(qū)聯調委駐書院路派出所人民調解室申請調解,李某表示不接受。經調解員多次聯系,李某于近日來到調解室表示同意調解。
調解現場,侯某稱因車技不好,當日試圖多方聯系李某來移車,但一直未聯系上。最終他硬著頭皮小心翼翼地將車開出,但還是刮蹭了車的反光鏡。他氣不打一處來,才拿起停車場內的滅火器將李某的車砸壞。李某則告訴調解員,當天他和兒子視頻通話時間較長,不知道有電話打進來,并非故意不接電話。調解員向侯某指出,他明知當日所停是私家車位,還是將自己的車停在里面,本身就已經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。不管怎樣,他砸車都是不對的,依法應該賠償李某的損失。侯某聽后自覺羞愧。經調解員耐心勸說,最終雙方簽訂調解協(xié)議:侯某向李某賠禮道歉,并賠償李某修車費8000元。協(xié)議當場履行完畢。
責編:郭璇
來源:岳塘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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